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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县律师业发展对策思考
    
一、 彭水律师业现状及存在主要问题

 彭水地处渝东南,距重庆主城区300多公里,幅员面积3903平方公里,辖39个乡镇,总人口63万人。2003年全县国民生产总值192550万元,全县财政收入10719万元,农民人均纯收入1674元,属于典型的老、少、边、穷集于一体的国定贫困县。近年来,随着重庆直辖和国家西部大开发等发展机遇的到来,国家在彭水境内先后投资上马渝怀铁路、乌江彭水电站、黔彭路“三改二”工程等大型项目,近两年来固定资产投资额度呈大幅度增长,2002年完成固定资产投资15亿元,2003年完成20亿元,2004年截至7月底已完成13亿元,靠投资拉动的旅游业、房地业和餐馆服务业发展迅猛,全市甚至全国知名的大型企业纷纷进驻彭水,投资、建设、商贸等经济活动异常活跃。律师,作为法治社会和经济社会不可或缺的行业,在彭水也应运而生并得到了长足的发展,目前彭水共有社会律师事务所3家,执业律师15人,实习律师1人,律师助理5人,虽然从数量到质量,从专业到规模都与其他近郊区县存在很大的差距,更没有形成品牌律师和品牌律师事务所,但是不容置疑,彭水律师行业在经历了从无到有,从小到大,从少到多,从混乱到较为规范的艰难而漫长的过程中,同样也见证了中国律师事业的发展,同样也为当地经济建设和依法治县工作做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同样也担当了司法活动中不可缺少的重要角色,同样也在保护和促进个人权利和自由方面起到关键性的重要作用……可以肯定地说,在彭水这样一个国定贫困县,律师这个职业,虽然还没有形成一个产业,但是与全市和全国一样,律师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越来越受到社会各界的关注,律师已逐渐成为人人羡慕和向往并渴望跻身进去挑战一番的黄金行当,一种人人希望抓住机遇拼搏一回的好职业。 
 但是,我们应该清醒地看到,我们的律师业在取得一定成绩的同时,还存在一些严重甚至是致命的问题。 

 一是规模小。首先是人员少,从全县来看,全县至今共有15名执业律师,另有实习律师1名,在拥有63万人口,幅员面积3900多平方公里的中等县内显得是那样的微不足道,仅占总人口的0.025‰,我们不敢与比例达到3‰的美国、2‰的巴西等国相比,就是与基本达到全国平均水平的重庆市比较,也只达到平均水平(0.1‰)的1/4;从事务所的人员规模来看,全县3个律师事务所,有两个仅仅达到法定最低标准——3人,常常是整个所内竟无一名律师值班。其次是业务规模小,2002年全县律师事务所仅办理刑事辩护123件,民事代理202件,非诉案件14件,行政案件36件,担任法律顾问28家;2003年刑辩业务仅71件,民事代理203件,非诉案件10件,行政案件34件,法律顾问30家;两年的业务收入都是66万元左右,人均业务收入仅为4万元,而全国人均收入是10万元左右,上海、北京等市甚至达到人均30万元。 

  二是律师知识面窄,知识结构单一,专业化程度不强,业务技能较低。从全县律师学历情况来看,全县15名执业律师,仅有2人达到本科学历,仅占13%,而全国本科学历占34.8%,还有5.1%是研究生以上学历,其余全是法学专科,更令人担忧是15名执业律师中,第一学历是国民教育法学专业的竟没有1人,尽管学历不能完全说明问题,但事实证明,律师不仅仅是一个职业和行业,它还是一个专业,任何一个律师,都要有一个专业定位,要有专业特长,才能用他的智慧,用他的技巧,用他的知识来服务社会,服务当事人,而我们的律师和律师事务所,基本上都是“万金油”,刑辩、民事代理、非诉案件、行政案件都大包大揽,什么业务都在搞,什么业务也不精。 

  三是管理很不规范。所谓管理,我认为包括司法行政部门和行业协会的管理,也包括律师事务所的内部管理和律师个人的自律管理。近年来,律师工作在队伍构成、业务拓展和规范管理等方面均发生了很大变化,司法行政和行业协会两结合的管理模式正在不断完善,但对于远郊区县来说,仍然存在一个管理职能较弱和分工不太明确的问题。其次是律师事务所的内部管理。由于律师事务所主任的管理水平和意识、观念方面的主观原因和规模小、人员不齐、管理成本高等客观原因相互影响,目前,各律师事务所的内部管理极不规范,章程流于形式,有章不循;制度不完善不科学,无章可循;分配不合理,财务混乱,档案不规范,责任不落实,最终造成服务质量不高,当事人不满意。第三是个人自律管理问题。现在的一些律师和准备当律师的人都有一个认识误区,认为律师都很潇洒,很自由,是自由职业者,天马行空,谈笑间金银财宝就会滚滚而来,于是乎个别律师不服从行政主管部门和行业协会、事务所的管理,片面追求经济利益者有之,恶意诽谤和诋毁同行者有之,与法官、公诉人搞 “勾兑”者有之,不讲诚信者有之,不努力为当事人服务甚至有意欺瞒当事人者亦有之。 

  四是律师事业发展进程非常缓慢。处在经济和文化相对落后的区县,律师无疑是文化和经济收入都属较高层次的一个群体,与经济收入远高于他们的企业家或者个别行政官员相比,他们拥有相对优势的文化素养;与文化程度相对较高的教师、医务人员群体相比,他们又有经济收入上的优势。更何况他们受执业地域、执业机构、执业纪律等方面的约束又有其他行业不可能比的“自由选择权”,于是往往就会产生一种不思进取心理,往往忙于事务,缺乏长远目标和规划,不太注意加强自身知识的更新,不注重自身业务素质和业务技能的学习,难以接受外地科学的管理经验,也不注意优秀人才的培养和引进。从彭水2002年至2004年的律师业发展情况来看,全县执业律师2002年和2003年都是13人,2004年才增加至15人,增长速度非常缓慢;执业律师的学历,2002年就有2个本科文凭,2004年仍然只有2人;从业务的量来看,2003年的刑辩、非诉、行政案件等主要业务分别下降了42.3%、28.6%、5.6%,民事代理和法律顾问数也只有少许上升,只分别增加了0.4%和7.1%,业务收入基本持平。这些主要指标可以说集中反应出彭水律师业发展缓慢,根本原因在于律师的思想保守,不思进取,缺乏长远发展的意识和理念。

 二、远郊区县律师业发展面临的形势

  那么,类似彭水的远郊区县律师业发展面临着一个什么形势呢?可以肯定地说,随着国家西部大开发政策的强力推进,随着法治化进程的不断深入,远郊区县的律师业与全国、全市的律师业一样,即将进入一个飞速发展的时期。但是,我们仍需要清醒地认识到,象彭水这样的远郊区县,律师业的发展形势还非常严峻,我认为至少有来自以下三个方面的压力。 

  一是市场竞争将越来越激烈。 区县律师和律师事务所的业务竞争我认为首先是法律服务行业内部的竞争,随着市场化和信息化时代的来临,律师需要面对同行业的激烈竞争,从彭水来看,近年虽然大型项目相继上马,固定资产投资迅速增长,法律事务不断增多,但真正大型经济项目的法律事务几乎全部被外地律师事务所包揽,新的业务领域根本无力开拓。从传统的业务来看,近几年影响大或代理费高的案件,几乎都是请了市内知名律师代理,本地律师只能代理一些工作量大而收入少,别人不屑一顾的刑事案件;民事代理、行政案件和非诉案件,律师还要与当地上十家基层法律服务所的上百名法律服务工作者展开竞争,更不要说还有一些“冒牌律师”、“久病成良医”的公民代理,律师们在各个方面合法与不合法的法律工作者的夹击下,不得不自降身价,在夹缝中找业务,求生存,可以说,区县律师业务竞争已经进入白热化程度。 

  二是管理体制越来越健全,管理制度越来越规范。长期以来,区县律师事务所和律师处于当地司法行政部门管不着、省级司法行政部门管不了的两不管区域,这就客观上形成了“松散型”律师事务所的长期存在,假合伙所、挂名执业等现象都不同程度的存在;律师事务所内部管理更是混乱,搞承包式分配、私自收案收费、私设办事机构等违纪违法行为也屡禁不止,律师之间恶意竞争、包打官司、与法官搞“勾兑”等不诚信执业行为也时有发生。但是,随着我国律师管理体制改革和律师教育整顿活动的深入开展,管理制度越来越科学,管理措施越来越具有可操作性,随着律师执业责任赔偿制度的出台,律师违纪违法执业就将面临行业协会的纪律责任追究,行政部门的行政责任追究,人民法院的刑事责任追究和当事人的经济责任追究,这样一个完善而科学的责任追究体系,这不能不说是律师特别是思想素质和业务技能都相对较弱的区县律师面临的一个严峻的问题。 

  三是执业环境改善进程依然缓慢,律师权利不能有效地得到保障。律师执业环境和律师维权问题是律师永远关心的话题。近年来,随着全民法治意识的提高和有关部门的不懈努力,律师的执业环境应该说有了较大的改善,律师的权利也得到了较为充分的保障。但是,在经济落后、信息闭塞、执政水平和能力相对较弱的远郊区县,这个问题依然是制约律师业务发展的重要因素,律师在依法执业活动中会遇到对方当事人或亲属的威胁,会遇到行政长官的粗暴干涉,会遇到有关部门的恶意刁难,甚至还会遇到社会恶势力的敲诈和勒索,更为严重的是,执业环境和维权问题不象发达地区一样仅局限于刑事业务领域,而是在律师所有的业务领域都有可能陷入歧视、偏见、白眼、刁难甚至报复的怪圈之中。

  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市场经济体制正逐渐推行并得到人们的普遍认同;随着我国政治体制改革的不断推进,管理型政府正逐渐向服务型政府转变;随着我国正式加入WTO,人权和自由越来越得到政府和人民群众的重视;随着“一五”普法至“四五”普法工作的深入开展,政府的依法行政意识和老百姓“维权”意识越来越增强。这一切,对于我们整个律师行业的发展来说,无疑就是一个又一个良好的机遇。回顾我国律师近二十多年的历史,不难看出,国家每一个涉及律师的重大决策或重大的经济政策出台,必将给律师业的发展带来一个良好的机遇,最近,司法部下发了通知,已经正式启动《律师法》修订工作,中国律师业又将迎来一个阳光明媚的春天,彭水以及与类似彭水的远郊区县如何抓住这次律师业发展的良好机遇,加快自身发展,逐渐缩小与主城区的差距,我想是每一个律师和关心律师工作的人应该思考的问题。 

  笔者作为一个基层司法行政机关的律师工作管理干部,对本县律师业的管理、指导、监督、协调工作负有一定的义务和责任。本人认为,类似彭水的远郊区县律师业的发展应着力抓好以下方面的工作。
  第一,着力培养和引进人才,尽快充实和壮大律师队伍。量和质是律师队伍急需解决的两个重要问题,但在远郊区县,我认为首先是解决量的问题。不容置疑,律师越来越成为热门的职业之一,但近几年,特别是国家实行统一司法考试制度以来,要想成为一名执业律师是越来越难,一方面,公检法司等司法部门以及其他国家机关、大中型企业以非常优厚的条件在应届法学专业毕业生中招募人才,从源头上拦截了大量的人才;另一方面专业化、规模化要求迫使主城区律师事务所大肆吸纳区县优秀律师加盟;加之本地律师与其他公职人员的比较优势还不明显,导致各方面人才在选择参加司法考试并从事律师工作的勇气还不足,甚至一些原来从事律师的由于各种原因都改行从事其他行业,近5年来,彭水就有3名律师到其他区县工作,有4名律师就地转行,分别占律师总数的20%和27%。严格地说,彭水律师的主要来源仍然是广大的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或无职业者,这客观上就造成了律师的量和质都难以得到保障的现象。因此,要解决律师队伍规模的问题,既要制定优惠政策引进外地人才,又要靠投入资金培养本地人才。具体地讲,一是国家制定司法考试政策时应在录取和执业年限上进一步向少数民族地区和贫困地区实行倾斜,这是从根本上解决远郊贫困区县人才匮乏的办法,也是最难争取的政策;二是行业协会在考核评比、收费和培训方面尽量照顾贫困地区,年终综合考核或单项考核可以实行分区域、分层次考核评比,以提高远郊区县律师及律师事务所的知名度和自信心,甚至可以建立一种专门扶持贫困地区律师业发展的专项基金,奖励或扶持远郊区县管理规范、发展前景好的律师事务所;三是贫困地区的律师事务所可以采用提高分配比例、解决外来人才具体困难的方法吸引外地人才;四是有基础的律师事务所可以挤出一定资金,以签订服务协议的办法培养本地后备人才;五是当地司法部门应在宽松律师执业环境,保护律师合法权利方面多下功夫,不在律师和律师事务所法定义务外擅自增加其工作和经济上的压力,以保证外地人才引得进,留得住,本地人才不外流。 

  第二,加大律师继续教育培训力度,努力提高律师的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在相对贫困闭塞的远郊区县,律师的专业知识差,业务技能低已经是一个非常普遍的问题,怎么解决这个问题呢?一是律师事务所要大力加强律师的继续教育培训,鼓励律师参加继续学历教育和参加各种形式的专题业务培训。二是律师协会在内容、形式和地点上要有意识地安排一些适应远郊区县律师参加的业务培训。三是律师协会要鼓励和引导主城区的一些专业化、规模化律师事务所到远郊区县开分所、结“对子”,开展“智力扶贫”活动,在人才培养方面给予支持,在遇到疑难法律事务时提供帮助,以提高远郊区县小所的业务水平和管理水平,逐步改变“强者更强,弱者更弱”的趋势,最终实现整体平衡发展。 

  第三,进一步规范律师事务所和律师的管理。首先,由于远郊区县距主城区较远,又没有律师协会的下设机构,市级司法行政机关和律师协会可以采取一定方式适当下放一些管理权力,以利于“两结合”管理体制真正落到实处,同时加强区县律师管理人员的业务培训,提高基层律管机构的管理能力和管理水平,从而降低管理成本,提高管理效率。其次,在律师事务所内部管理方面要尽快制定和完善适应区县律师事务所特点的管理模式并指导、督促其落到实处,促进律师事务所的规范化建设。第三是有关部门在制定各项考核指标时应将律师事务所内部管理作为重要的考核依据并严格实施考核,以纠正个别律师事务所“重业务发展,轻内部管理”的错误指导思想。四是律师协会应采取考察学习、办培训班等形式,有意识地组织事务所负责人和具体行政管理人员参加规范化管理培训,不断提高律师事务所的内部管理意识和管理能力
                胡振常 来自:<<重庆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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