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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师业发展的根本所在——兼论名律师和名牌律师事务所 | 赵建华 依法律师事务所
我国律师制度恢复至今,经过了20多年的锤炼,甚至是磨难,至今已经有了长足的发展。随着我国政治、经济、文化事业的迅猛发展和不断变化,已经为律师业的进一步发展提供了更加广阔的发展空间,应该说机遇远远大于挑战。但总的来说律师事业发展的现状却不能令人满意,律师业尚没有形成在我国的社会政治、经济生活中应有的独立地位,更不能为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需求提供有效、有力的法律服务。这是令律师业和每个律师堪忧的大问题。目前,众多律师事务所不过是律师个体的机械相加,甚至于大量的律师事务所是三、五个人的拼凑。这种体制形成了优秀一些的律师个人奋斗,稍差一些的律师频于奔波想方设法解决经济收入,以达到生活温饱亦或小富,这样就自然形成了律师的单打独斗,以及以不正当方式和手段恶意竞争,甚至互相贬损,长此以往还谈什麽律师业的发展,还谈什麽律师整体的社会、政治地位。 俗话说,治标要治本。律师业发展的根本,不是追求律师个人的成名、成家、成富,而是律师事务所的成名、成家,是在成名的律师事务所中产生和存在名律师、专家律师;应该是律师事务所成富,在成富的律师事务所中,应该是再富的律师也富不过律师事务所。只有这样才能够确立律师业经久不衰的发展,才有可能确立律师业在社会政治、经济中的地位。然而,我国律师业的现状又是如何呢?我做律师工作将近20年了,据我所知,象山东琴岛这样驰名中外的律师事务所没有多少,而驰名中外的大律师却比比皆是。富可比、富可超整个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大有人在。有很多的大律师常年在自己家里办公,或另立办公室。有的律师只是在需要时去律师事务所办理委托手续。有的干脆自己直接办理。我亲眼看见有一个律师在法院的接待室走廊里就给当事人办理了委托、收费手续。有的律师半年、一年和律师事务所结一次帐即可。还有的律师事务所把律师的创收除了上税部分,其余全部(一分钱不留)分给律师个人,然后事务所里买一把扫把都要所有律师按份出钱,这样的方式连作坊都不如。更有甚者,以个人名义作律师广告,留手机号码和家庭电话,还有的张贴、钉制“律师”二字的小牌,直接指引到小胡同的住家里,真是把律师的脸面都丢尽了。 上述问题以及本文没有列举的其他弊端,都不可能出现在一个管理规范、名誉优良的律师事务所中。因此,建立管理规范、实力雄厚、专业化分工细致明确、理论研讨和程序把关充分严格、行政机构健全、市场调研开发、咨询服务、律师助理等制度完善的律师事务所,才是律师业发展的根本所在。也是律师成功与发展的坚实基础和依托。相反,没有这样的律师事务所,不但那些低级、落后的现象不能根治,同样也不能造就、吸引和留住名律师。律师事务所如同高等院校,名牌大学造就和汇集了众多的专家、教授,师资力量雄厚,教学科研能力强,能培养出优秀的硕士、博士,而一个地方级的专科学校怎麽能够有全国知名的教授,即使有,这样的学校也不能培养出优秀的硕士、博士。同样道理,只有名牌律师事务所,才能造就名牌律师,才能成就法律服务的精品。再者,从律师服务的客户和当事人的角度出发,他们需要的是整个律师事务所的优势和服务,而不是某个单个律师的单打独斗,那种什麽案件都可以办的“万金油”式的律师在过去的时代或许能有些作为,而现在我们已经进入了一个崭新的时代,我国政治、经济、文化的迅猛发展已经将我们融入了一个没有边界的经济体系和全球化的商业环境中,它所需要的是全方位的专业法律服务。这种优势互补,只能在提倡团队精神、整体作战、专业分工明确的综合性律师事务所里完成,绝不是单兵作战为主的律师所能胜任的(即使是大律师、名律师)。再举一例,病人看病,都去大医院,哪怕是医院的实习医生看病问诊,也心安理得,因为他的身后是管理规范、实力雄厚的大医院做依托。试问有多少病人去找在家座堂,号称什麽都能治的教授大夫呢? 为改变上述现状,促使律师事务所能够尽快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在尽可能短的时间内迅速提升律师业的社会地位,造就一批知名的律师事务所和优秀的律师领头人。必须改变现行律师事务所的运营模式和管理机制,打破旧观念,树立新思维。为达到以上目的,我认为应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探讨和研究。 第一、作为律师事务所的管理者,其主要的任务应该是:
1、制定和实施律师事务所的发展规划,制定和完成律师事务所的近期、中期和远期的任务。 2、搞好专业分工,培养专门法律人才,打造法律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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