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生活 法律无忧
用户名: 密码: 身份:
关于我们 律师律所推广
名录 法律咨询 法律服务 企业·管理·法律 个人与法 律师·律所 法律工具 法律茶座
律师名录
律所推荐
公开咨询
一对一咨询
案件委托|法律培训
企业服务|个人服务

公司管理|营销贸易
劳动法务|VIP专区 

房车消费|劳动医疗
婚姻家庭|创业与法
律师发展|律所发展
求职招聘|律师交流
法规|文书
常识|案例
法眼观潮
法治时讯
律师界
您当前位置: 首页 > 律师界
>>> 律师界
文章搜索
关键字:
类别:
律师律所发展实务
律师营销    职业发展
律师实务    综合信息
律所营销    战略管理
人力资源    综合管理
律所实务    综合信息
企业法律实务  
营运管理 商业秘密 股东权益
知识产权 金融财税 营销贸易
合同指导 劳动合同 劳动争议
工伤保险 离职管理与竞业禁止
个人法律实务  
房车消费 消费维权 医疗与法
劳动合同 辞职离职 工伤保险
劳动争议 婚姻与法 家庭与法
创业与法 综合信息
 
1055位车主委托律师向保监会递交“平安高管薪酬调查请求”
    
   1055位车主委托律师向保监会递交“平安高管薪酬调查请求”

  平安保险称“将交强险与高管薪酬作联系不科学”

  2007年备受关注的交强险暴利的争论,在进入2008年之后依然没有停歇的迹象。

  而此次受到争议的是中国平安的交强险是否“不合理”地分摊了高管层的高收入及其他人力成本。

  3月17日,中国平安公布年报显示,平安有3名董事及高管2007年的税前薪酬超过了4000万元,其中董事长马明哲税前报酬为6616.1万元,折合每天收入18.12万元。

  在目前平安尚处于千亿“融资门”漩涡及其A股股价已经跌去60%的背景下,平安高管层赚得如此“盆满钵满”受到了社会各界特别是股民的热议。

  也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之下,一份由1055位车主委托北京市德润律师事务所律师刘家辉起草的《关于对中国平安高管千万薪酬进行调查的请求》(下称《调查请求》)已于3月27日送达保监会,等待正式回复。

  此后,刘家辉在接受《中国经济周刊》采访时阐述了其中可能存在的“猫腻”:“交强险过多分摊了保险公司的经营成本,而非用于对受害人的赔偿,不仅使投保人投入过高的保费却没有获得应得的保护,也使交强险的强制性收费完全服务于保险公司的人员工资福利等其他经营费用。”

  律师:为交强险不合理成本讨说法

  一场未见硝烟的论争就此拉开,究其来源始于去年年末。

  去年12月,在社会对交强险暴利说的种种质疑声后,保监会组织的交强险听证会召开。此后,保监会根据听证情况,对交强险的保险责任及保险费率进行了调整。

  然而,在不少人看来,此次调整并未涉及交强险成本不合理的根本问题,即作为公益险种的交强险其保费和支出的形成机制是否合理。

  刘家辉告诉记者,参加听证会的12位代表在听证会后曾要求保监会安排专项资金,委托独立会计师事务所或者提交国家审计部门,针对交强险经营费用以及赔款数据进行审计。但此后,《保监会》至今未对此事件进行回复。

  而此次“中国平安高管千万薪酬”舆论热点有可能重新点燃社会议论交强险成本是否合理的问题,刘家辉也持同样看法。

  “交强险是为了使交通事故受害人得到及时救助而设立的公益性、强制性保险,但去年保监会公布的交强险年度经营报告显示,实际赔款为44亿元,经营成本却高达141亿元,其中职工工资及福利费用29亿元。从这个数据可以看出,交强险过多分摊了保险公司的经营成本(包括员工工资福利待遇),而非用于对受害人的赔偿。”

  在《调查请求》中,刘家辉亦十分婉转地表达了对于保监会在此问题上存在“失职”的看法:“对交强险进行监督是贵会的职责和义务,交强险如不能实现其为交通事故受害人提供保障的公益性目的,而沦为保险公司高管发放高薪、分摊不合理成本的工具,则是贵会监管失职。”
声 明:凡注明"来源:法律无忧网"的稿件,可用于非商业用途的转载,但须注明作者和"来源:法律无忧网www.001law.com"。本网的其它转载稿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您如对稿件内容或版权有疑议,请与我们联系。谢谢您的支持与理解!
  关于我们 - 加入收藏 - 法律声明 - 律师律所加盟指南 - 律师VIP会员及网站广告服务 - 个人企业使用帮助 - 网上汇款- 联系我们  
域名:www.001law.com www.51law.cn 网络实名:法律无忧
法律无忧网联系电话:0755-88832856 法律无忧网客服邮件:001law@001law.com
法律无忧网版权所有 © 2004-2005 粤ICP备05062525号
不良信息举报中心不良信息举报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