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生活 法律无忧
用户名: 密码: 身份:
关于我们 律师律所推广
名录 法律咨询 法律服务 企业·管理·法律 个人与法 律师·律所 法律工具 法律茶座
律师名录
律所推荐
公开咨询
一对一咨询
案件委托|法律培训
企业服务|个人服务

公司管理|营销贸易
劳动法务|VIP专区 

房车消费|劳动医疗
婚姻家庭|创业与法
律师发展|律所发展
求职招聘|律师交流
法规|文书
常识|案例
法眼观潮
法治时讯
刑事案例
您当前位置: 首页 > 刑事案例
>>> 刑事案例
文章搜索
关键字:
类别:
律师律所发展实务
律师营销    职业发展
律师实务    综合信息
律所营销    战略管理
人力资源    综合管理
律所实务    综合信息
企业法律实务  
营运管理 商业秘密 股东权益
知识产权 金融财税 营销贸易
合同指导 劳动合同 劳动争议
工伤保险 离职管理与竞业禁止
个人法律实务  
房车消费 消费维权 医疗与法
劳动合同 辞职离职 工伤保险
劳动争议 婚姻与法 家庭与法
创业与法 综合信息
 
穿警服入户抢劫 假冒警察被判十五年
    

  5月14日,因多次冒充警察进行抢劫的刘某林,被福建省南安市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

  1998年9月至10月间,刘某林伙同刘某防、李某、黄某(三人均已判刑),身着警服,携带手铐等作案工具,乘坐摩托车,三次窜到福建省南安市码头镇、梅山镇王某、胡某、赖某家中和纪某的诊所,以查身份证、暂住证等为借口,进行抢劫。

  1998年9月10日晚,他们在王某家将正在聊天的刘某和一女子铐上手铐,以送派出所报送劳动教养半年及罚款5000元相威胁,共强行抢走两人500元;同晚在胡某、赖某家将胡某铐上手铐,强行抢走胡某金戒指2枚、金耳环1副和赖某金耳环1副;10月31日晚,在纪某诊所以送公安机关处理来威胁在该诊所里的纪某和叶某,并殴打叶某,强行抢走叶某金耳坠1副、银手链1条和纪某金手链1条、金戒指1枚、白金戒指1枚及价值一万多元银行存折一本。

  法院审理认为,刘某林冒充公安人员,多次入户采用暴力、胁迫手段,强行劫取他人财物,构成抢劫罪,依法判处刘某林有期徒刑十五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并处罚金五千元。
声 明:凡注明"来源:法律无忧网"的稿件,可用于非商业用途的转载,但须注明作者和"来源:法律无忧网www.001law.com"。本网的其它转载稿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您如对稿件内容或版权有疑议,请与我们联系。谢谢您的支持与理解!
  关于我们 - 加入收藏 - 法律声明 - 律师律所加盟指南 - 律师VIP会员及网站广告服务 - 个人企业使用帮助 - 网上汇款- 联系我们  
域名:www.001law.com www.51law.cn 网络实名:法律无忧
法律无忧网联系电话:0755-88832856 法律无忧网客服邮件:001law@001law.com
法律无忧网版权所有 © 2004-2005 粤ICP备05062525号
不良信息举报中心不良信息举报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