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生活 法律无忧
用户名: 密码: 身份:
关于我们 律师律所推广
名录 法律咨询 法律服务 企业·管理·法律 个人与法 律师·律所 法律工具 法律茶座
律师名录
律所推荐
公开咨询
一对一咨询
案件委托|法律培训
企业服务|个人服务

公司管理|营销贸易
劳动法务|VIP专区 

房车消费|劳动医疗
婚姻家庭|创业与法
律师发展|律所发展
求职招聘|律师交流
法规|文书
常识|案例
法眼观潮
法治时讯
律师营销
您当前位置: 首页 > 律师营销
>>> 律师营销
文章搜索
关键字:
类别:
律师律所发展实务
律师营销    职业发展
律师实务    综合信息
律所营销    战略管理
人力资源    综合管理
律所实务    综合信息
企业法律实务  
营运管理 商业秘密 股东权益
知识产权 金融财税 营销贸易
合同指导 劳动合同 劳动争议
工伤保险 离职管理与竞业禁止
个人法律实务  
房车消费 消费维权 医疗与法
劳动合同 辞职离职 工伤保险
劳动争议 婚姻与法 家庭与法
创业与法 综合信息
 
没有律师的直销就没有律师的发展
    
  按照我国加入WTO时的承诺,在加入WTO三年后要为“无固定地点销售”立法,但由于1990年代传销业的疯狂使这一行业几近毁灭,“直销”变成了一个令人恐惧的词语,直至2005年9月国务院颁布《直销管理条例》后的今天仍有很多人视直销为洪水猛兽,谈“传”色变。
甚至有些专业的法律人士或律师也是人云也云、不作深究,把直销和传销当作了不可触摸的高压线,而直销恰恰是律师业发展的传统而古老的营销方式,没有律师的直销就没有律师的发展。
一、直销的历史和发展
直销是一种古老而先进的营销模式,即生产者不经过中间环节。直接将商品销售给消费者。例如,集市贸易就是一种原始型的直销。
直销的历史很悠久,可以追溯到物品交换的年代,而且,千百年来一直兴盛不衰。据史料记载,中国早在1929年,王星记扇庄的第二代当家王子清就曾用一种类似直销的方式招揽生意:无论是什么人,只要给王星记介绍业务,均可得到成交额中5%-10%的佣金,而那些介绍者无意中就成了早期的直销员。
我们所说的现代直销,是指生产者直接向消费者销售产品的一种营销方式,它产生于20世纪40年代末的美国。
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美国的经济由于战争的刺激有了较大的发展,产品日益丰富,品种也日渐齐全。同时,电视、广播等广告媒介发展日趋完善,使得传播信息的渠道越来越多,效率也越来越高,这些都为直销的产生提供了客观条件。
20世纪50年代后期,纽崔莱公司的两位直销员吉•温安洛及理查•狄维士自立门户,成立了安利公司,销售他们制造的清洁剂和洗衣粉。1959年,安利公司在密执安州正式成立,总部设于温安洛家里的地下室。1972年安利收购了纽崔莱公司。至今,安利的营养补充食品仍以“纽崔莱”作为品牌。到1960年,美国采取这种直销方式的公司如雨后春笋般发展起来,到1972年,采取直销形式的公司的销售额已达40亿美元。
直销在美国的成功极大地鼓舞了美国的企业家。当今几家叱咤风云的美国直销大企业都创立于20世纪80年代,如仙妮蕾德创立于1982年。并且,他们开始像美国的可口可乐、汉堡包一样向外输出直销,他们要把这种新兴的营销方式传播到世界上更多的国家。
上世纪80年代末,日本一家卖磁性保健床垫的JapanLife公司在我国开展传销业务,当然这是一家没取得任何许可的公司。当时在中国沿海的一些省份由境外直销公司的直销员发展起来的直销网络活动已很普遍,只是人们对直销了解不够,没引起政府重视。1990年11月14日,第一家正式注册登记的传销公司是美国雅芳美容品公司。
随后传销公司蜂拥而起,尤其是各地非法的传销公司和“老鼠会”发展混乱。针对全国因非法传销引起的纠纷越来越多,1994年8月11日,国家工商管理局发布《关于制止多层次传销活动违法行为的通告》(233号文);1994年9
来源:天上的虫子
声 明:凡注明"来源:法律无忧网"的稿件,可用于非商业用途的转载,但须注明作者和"来源:法律无忧网www.001law.com"。本网的其它转载稿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您如对稿件内容或版权有疑议,请与我们联系。谢谢您的支持与理解!
  关于我们 - 加入收藏 - 法律声明 - 律师律所加盟指南 - 律师VIP会员及网站广告服务 - 个人企业使用帮助 - 网上汇款  
域名:www.001law.com www.51law.cn 网络实名:法律无忧
法律无忧网客服邮件:001law@001law.com
法律无忧网版权所有 © 2004-2011 粤ICP备05062525号
不良信息举报中心不良信息举报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