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生活 法律无忧
用户名: 密码: 身份:
关于我们 律师律所推广
名录 法律咨询 法律服务 企业·管理·法律 个人与法 律师·律所 法律工具 法律茶座
律师名录
律所推荐
公开咨询
一对一咨询
案件委托|法律培训
企业服务|个人服务

公司管理|营销贸易
劳动法务|VIP专区 

房车消费|劳动医疗
婚姻家庭|创业与法
律师发展|律所发展
求职招聘|律师交流
法规|文书
常识|案例
法眼观潮
法治时讯
企业劳动合同法务
您当前位置: 首页 > 企业劳动合同法务
>>> 企业劳动合同法务
文章搜索
关键字:
类别:
律师律所发展实务
律师营销    职业发展
律师实务    综合信息
律所营销    战略管理
人力资源    综合管理
律所实务    综合信息
企业法律实务  
营运管理 商业秘密 股东权益
知识产权 金融财税 营销贸易
合同指导 劳动合同 劳动争议
工伤保险 离职管理与竞业禁止
个人法律实务  
房车消费 消费维权 医疗与法
劳动合同 辞职离职 工伤保险
劳动争议 婚姻与法 家庭与法
创业与法 综合信息
 
企业如何减少劳动争议
    
  

  劳动纠纷、劳动争议是每一个企业都难免遇到的问题。据统计,我国法院目前审理的劳动争议案件每年以约20%的速度递增,2005年已达18万件。而就在近期,最高人民法院出台《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自2006年10月1日起施行。该解释对以前相关规定作了更为全面的细化,如:“劳动争议发生之日”的界定进一步明确,加重了用人单位举证责任,赋予劳动者劳动争议发生日主张权。劳动者在职期间的工资支付争议,劳动关系解除或终止的争议,用人单位必须证明书面通知劳动者的日期,否则劳动者主张权利的日期就是劳动争议发生日。

  面对刚刚出台的解释以及即将出台的《劳动合同法》,企业如何有效避免和解决劳动争议的呢?这也许是每个企业都不得不考虑的问题。在我们长期对企业提供法律服务的过程中,我们发现了一些企业好的做法,结合最高法院新的规定及我们处理企业劳动争议的经验,给企业提出如下建议:

  一、规范劳动合同关系。《劳动合同法》正在制定过程中,劳动合同的规范是趋势,如果不尽快建立规范的劳动合同制度,企业将为此付出沉重的代价。一些企业为了避开劳动合同的约束,减少自身风险,通常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实际上这种观点并不正确。正是由于没有订立劳动合同,劳资双方的劳动权利义务缺乏明确规定,因此在劳动关系存续过程中容易产生纠纷,一旦有纠纷,双方各执一词难以解决问题。

  二、依照法律及劳动合同办事。在很多企业的意识中,签订劳动合同只不过是“逼不得已”的行为,签了之后,摔在一边,也根本没有按照劳动合同去履行的必要。而在劳动报酬、解除劳动合同和福利保险等类劳动争议中,引起纠纷的多数是由于企业单方的违法行为或违反劳动合同行为。可见,企业认真规范自身行为是防止劳动争议的一个重要方面。

  三、建立健全内部规章管理制度。企业内部制度是企业自行制定、用于经营、管理企业及规范企业员工行为的规范性文件。它是企业自己的“法律”,是企业处理违纪员工的“尚方宝剑”。实践中因为企业内部规章存在问题而引发的劳动纠纷也不少,比如出现厂规大于国法严重侵害劳动者权益的情况,或出现暗箱操作没有进行公示告知的情况等。以上做法都是不可取的,因为只有经合法程序制定、内容合法的企业内部规章制度才是具有效力的,才可以作为处理劳动争议的依据之一。

 



出处:江南时报
声 明:凡注明"来源:法律无忧网"的稿件,可用于非商业用途的转载,但须注明作者和"来源:法律无忧网www.001law.com"。本网的其它转载稿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您如对稿件内容或版权有疑议,请与我们联系。谢谢您的支持与理解!
  关于我们 - 加入收藏 - 法律声明 - 律师律所加盟指南 - 律师VIP会员及网站广告服务 - 个人企业使用帮助 - 网上汇款- 联系我们  
域名:www.001law.com www.51law.cn 网络实名:法律无忧
法律无忧网联系电话:0755-88832856 法律无忧网客服邮件:001law@001law.com
法律无忧网版权所有 © 2004-2005 粤ICP备05062525号
不良信息举报中心不良信息举报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