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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律师应对怯场难题
    
  刘彤海    河南濮阳尊严律师事务所主任

  大多数年轻律师出庭代理诉讼初期都会遇到怯场问题。怯场属于心理现象,通常表现为:心跳加剧,语言障碍,逻辑思维中断等现象。这个问题如果解决不好,就会影响辩护效果,甚至影响律师整体形象。 

    怯场,一般有以下几种表现,解决的办法也有所不同: 

  因初次出庭而怯场。青年执业律师,一般都是从书本到书本,没有经过实践磨炼。一旦亲身实践,面对公众,压力无疑是巨大的。我认为可以尝试以下方法来克服怯场: 

  与同行比比,自己知识不比别人差,没有理由恐慌,由此寻求心理平衡点。著名京剧表演艺术家梅兰芳初次登台演出时也有些怯场。他说:“……后来我这样想,这是我唱的很熟的戏,我怕什么呢?经过这样自我安慰,顿时镇静下来”。

  陪同行出庭,看看有经验的律师怎样表现。俗话说:“内行看门道,外行看热闹”,看别人在庭上辩论,不是看热闹,看谁胜谁败,而是学人家对临场问题的处理方法,这叫做“偷艺”; 

  不要急于独立办案。要拜老同志为师,先当助手。在法庭上尽量少发言。在台上看和在台下看效果不一样。在台下是观众,在台上是演员,有身临其境的感觉。 

  通过一段学习,可先单独办一些简易案件。等积累一定临场经验后再承办大案。 

  因特定环境而怯场。有些律师在一般场合下出庭不存在怯场问题,但是在特定环境下,比如异地出庭、案件复杂、旁听人太多、有同行观摩,领导在场、新闻记者采访等,由于心理负担过重而引起怯场。不仅仅是律师,较有名气的电视节目主持人也会出现这种问题。要克服这种怯场,我们可以尝试以下方法。 

  重视实践,经常出庭,加强锻炼,切不可爱面子、图虚荣; 

  要用充满自信,态度克服心理不平衡。不要自尊心太强;
 
  要时刻记住“人上有人,天外有天”,在出庭时抱着自信的态度,如果对方确实高出一筹,就要虚心学习; 

  要认识到,辩护是一门科学,一种竞技,负担过重,是一定要吃败仗的。 

  因心里没底而怯场。有些案件法律关系复杂,当案件经律师事务所同行研究,出现多种意见时,自己就更没主心骨了,甚至到开庭前还没有明确自己的辩护观点,从而导致心慌意乱,语无伦次。要解决这个问题,建议是: 

  首先要作理性判断,确定辩护基调,否则一切都无从谈起; 

  其次要了解对手的立场。你必须清楚了解所有的相关事实,冷静地加以分析,然后确定自己如何出招。 

  因对方知名度高而怯场。有些人遇到知名度较高的律师,就产生恐惧感。其实这完全没有必要。名人效应毋庸讳言,但这不是根本问题。我们如果冷静地试作如下分析,可能有助于问题的解决: 

  名人与你在法律地位上是平等的,大家都是一方的委托代理人; 

  名人不等于有理。取决于官司胜负的最根本因素是事实和你对案件的把握程度; 

  对知名度要具体分析,有的知名律师确有才华,而有的则是靠给名人打官司带出来的名人效应,并非有真才实学。再者律师有名并不等于样样都精通,因此没有什么好恐惧的; 

  与名人对垒,即使输了,别人也不会嘲笑你;如果赢了,正好产生名人效应。暂且不论胜负,一庭下来你能从对手那里学到很多好东西,终生受用。  
 
来源:依法治市综合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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