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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评析:工会该有怎样的立场?
    
   新闻资料  

  新华网报道,广东省总工会副主席孔祥鸿26日表示,经初步调查张茵的玖龙纸业在社保等方面的确存在侵犯职工合法权益、“以罚代管”等管理问题,但这些问题并不代表玖龙纸业是“血汗工厂”。初步调查显示,职工对于企业的福利待遇普遍比较满意。

  此前《华夏时报》有《玖龙纸业血汗工厂真相 3000员工年前被迫离职》的报道。而今年两会期间,玖龙纸业老总张茵炮轰《劳动合同法》的实施,认为其给企业增加了高成本支出和风险。并声称会向全国政协提交提案,建议取消劳动合同法中“签订无限期合同”内容。 张茵的发言当时被媒体列入“黑榜单”。

  现在广东省总工会领导在事实判断上先是肯定玖龙纸业“在社保等方面的确存在侵犯职工合法权益”,而在定性时又定义为“管理问题”。既然侵犯职工的“合法权益”,在性质上当然就是违法,为什么模糊为“管理问题”?其给出的结论是:这些问题不代表玖龙纸业是“血汗工厂”。并补充解释:初步调查显示,职工对于企业的福利待遇普遍比较满意。

  律师评析

  北京百瑞律师事务所许延庆律师表示,看了这个消息,对广东省总工会领导的表态觉得莫名其妙而又有其妙。

  首先,“血汗工厂”本身并不是一个科学严谨的概念。判断一个企业是不是“血汗工厂”并没有任何法律和行业管理上的意义。而且,“血汗工厂”会侵犯职工的合法权益,并不能反推出不是血汗工厂就不侵犯职工的合法权益。工会的主要职能是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而不是去判断一个工厂是不是“血汗工厂”。既然侵犯了职工的合法权益,作为工会就要履行依法维权的职责,为何要在关键问题上闪烁其词呢?

  其次,职工对企业的福利待遇满意不满意本身是一个价值判断,而不是一个是非判断,带有很大的主观性。而这个价值判断的客观依据并没有被提及。我们的工会领导是怎么知道职工对企业的福利待遇普遍比较满意的呢?数千名职工被迫离职怎么会是普遍满意呢?

  再者,即使我们假定职工对企业的福利待遇是普遍满意的,那会得出一个什么结论呢。一个“在社保等方面的确存在侵犯职工合法权益”的企业,职工又对企业的福利待遇普遍满意,只能说明侵犯职工合法权益的企业在当地已经普遍化、公开化、正常化,以至于企业的少许恩赐我们的职工就会满意。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任务何其艰巨!

  也是在关于《劳动合同法》问题的谈话中,一位商务部的官员针对外资要转移到其他国家去的威胁曾说过,站在投资者的角度,中国的工会是最好的。世界上没有哪一个国家的工会象中国内地的工会,其维权的理念是强调与企业保持合作共赢,寻求的是劳资两利,共谋发展,是在发展中维护职工权益。而其他国家,无论是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其工会活动的基本方式都是与企业对抗型。

  现在从广东省工会领导的态度看,我们的工会还真不是对抗型的。我们担心的是像这样的不对抗,是为了能够达到“合作共赢,劳资两利,共谋发展,在发展中维护职工权益”的目的,还是有别的什么目的或原因。

  律师信息

  许延庆律师,中共党员,北京百瑞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北京市政风行风监测员,CCTV-劳动与法;CETV-法制播报栏目特邀点评嘉宾。中国政法大学民商法硕士,经济学\法学双学士。
来源:许延庆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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