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生活 法律无忧
用户名: 密码: 身份:
关于我们 律师律所推广
名录 法律咨询 法律服务 企业·管理·法律 个人与法 律师·律所 法律工具 法律茶座
律师名录
律所推荐
公开咨询
一对一咨询
案件委托|法律培训
企业服务|个人服务

公司管理|营销贸易
劳动法务|VIP专区 

房车消费|劳动医疗
婚姻家庭|创业与法
律师发展|律所发展
求职招聘|律师交流
法规|文书
常识|案例
法眼观潮
法治时讯
律师界
您当前位置: 首页 > 律师界
>>> 律师界
文章搜索
关键字:
类别:
律师律所发展实务
律师营销    职业发展
律师实务    综合信息
律所营销    战略管理
人力资源    综合管理
律所实务    综合信息
企业法律实务  
营运管理 商业秘密 股东权益
知识产权 金融财税 营销贸易
合同指导 劳动合同 劳动争议
工伤保险 离职管理与竞业禁止
个人法律实务  
房车消费 消费维权 医疗与法
劳动合同 辞职离职 工伤保险
劳动争议 婚姻与法 家庭与法
创业与法 综合信息
 
律师质疑个人征信系统侵犯名誉
    
   律师董正伟指出,在现实中,不少人被银行或者电信企业、社保机构单方面纳入不良信用记录,信贷权利因此已经受损,而当事人对此却浑然不知。这正说明了现行的个人征信系统存在缺陷。对此,央行有关部门负责人诚恳表示,将采纳各方建设性建议,促进个人征信系统良性地持续向前发展。

  信用偏差 去年一年三千人查询

  由于身份证被叔叔冒用向银行贷款,且逾期未还造成不良信用记录,郭彦旭的房贷申请被银行拒绝了。几天前,郭彦旭把自己的烦恼告诉了北京律师董正伟希望得到帮助,董正伟在公益诉讼官司上颇有名气。

  “其实我早对个人征信档案有意见。我认为它违反了《宪法》和有关法律、侵害了公民名誉权。”董正伟认为,郭彦旭的问题不是个案。在个人信用活跃的现代社会,出现信用偏差的客户为数不少,而这种记录上的缺陷,使消费者的权益无法得到保障。一旦被列入“信用黑名单”后,污点很难消除。

  记者了解到,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北京市分中心的统计:2007年,北京约有600余客户因出现信用偏差向中国人民银行提出异议处理,而据中国人民银行的权威人士说,客户如发现问题一般情况下的第一步处理流程是与发现问题的商业银行沟通,商业银行解决未果才会转到人民银行进行异议处理。也就是说,在商业银行核实异议的客户还要远远高于600人这个数字。

  根据统计,当年,主动到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北京分中心查询征信报告的人数有3000多人。“发现信用偏差的客户除主动来查询的人外,还有很大一部分是到商业银行贷款未果后发现问题的。”权威人士说。

  律师质疑 个人信用记录存在缺陷

  今年3月7日,中国人民银行在其官网上发布了《2003年以来中国人民银行工作主要情况》。该报告显示,截至2007年底,央行征信系统已为近6亿自然人建立了信用档案。个人信用档案除采集在银行的信贷信息外,个人参保和缴费信息、个人住房公积金信息、电信用户缴费信息等均被收录在内。

  正是这样一组庞大的数据和繁杂的信息收录,引发了质疑。董正伟认为,人民银行现有个人信用信息记录的缺陷会导致消费者权益无法保障,比如电话交费信息。

  董正伟在发给各大媒体的一份书面建议函中举例称,他在“百度”知道吧“法律维权”板块搜索发现,关于电话通信方面的求助咨询特别多。有的网友说,几年前搬家办理了电话停机、一直没有销户,最近收到电话公司的催款通知,上边有很多话费和滞纳金。一些网友留言说“不管他”,但有网友说“不管不行,这会被记录诚信‘黑名单’的。”“类似这样的情况很多。有的民众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发生了电话欠费问题。但银行2、3年以后才想起催款,电话费还没有滞纳金多。”董正伟说,这种情况从法律上讲不还款完全可以。但是,对于当事用户来说,会被记录到银行的个人诚信“黑名单”里。

  为什么电话公司的工作过失,要用户来承担不良后果?如果电话公司就是为了追要高额的滞纳金、而故意长时间不告知用户,那么这种做法本身就是恶意的“侵占”财产行为,从法律上都不支持他,这个后果却要用户来承担很不公平。

  董正伟认为,银行的个人信用信息系统被社会舆论称之为“诚信黑名单”,这很明显具有对一个公民名誉权贬损的含义,尤其是这个系统限制公民的信贷权利。同时,当这个系统和电信、社保等联合起来以后,对公民的诚信“否定性”评价更加严重,公民的财产权益被限制更多。

  “信用系统的建设,从立法,到实施都必须公正,体现社会性和公共参与性。而现在的情形是,很多公众被银行或者电信企业、社保机构单方面纳入不良信用记录。”董正伟认为,社会公共道德的建设,不能由某一个部门来承担,而应当由民间组织来实施。同时要广征公众意见,评判标准要透明,纠错程序要公开,公民改过后的修正程序要完备等。而现有的银行信用信息系统违反了《宪法》和有关法律的规定,没有公共性基础,判断标准过于草率,侵犯了公民的名誉权和财产权益。

  官方回应 央行将采纳建设性意见

  面对公众的质疑,中国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有关负责人近日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做出了颇为正面的回应。对于公众的质疑,他首先表示了理解。他坦承,个人信用报告中涉及的几部分内容中,公众争议最大的就是“非银行信息”。不过他同时表示,个人征信系统很有价值,也很有必要,它必须良性地持续向前发展,中国人民银行会接受来自各方的建设性意见,完善个人征信系统。

  ●发现偏差可提异议

  关于如何看待公众对于“非银行信息”及出现“征信偏差”的质疑?这位负责人说:个人信用报告信息分为三个组成部分。第一部分是个人基本信息,第二部分是信贷信息,第三部分是非银行信息。所说的非银行信息指的就是个人参保和缴费信息、住房公积金信息、养路费、电信用户缴费等。这些信息确实潜在地影响到个人在银行的借贷行为。

  在中国,个人征信系统的建立还处于起步阶段。难免会有争议。不过中国人民银行对于征信系统制定了一套完善的制度,如果公众发现自己的信用出现了偏差,可以通过与商业银行和人民银行提出异议的方式解决。商业银行不会一刀切,个人征信报告只是其中的一个衡量标准,商业银行在贷款的时候还是会综合考虑个人的工资收入、职业状况等等,所以大家不必过于担心。同时要提醒大家珍惜自己的信用,比如身份证不要轻易借给别人办事情。

  ●相关法律有待制定

  关于公众质疑中国人民银行凭什么把各种信息都纳入到个人征信系统的问题,这位负责人表示,这也是长期困扰中国人民银行的一个问题,也让我们的工作处于比较尴尬的位置。个人征信系统一方面是防范金融风险的工具,起到维护金融稳定的作用,另一方面也起到了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立的作用。但是相关的上位法却一直缺失。今年,制定信贷条例草稿再次列入中国人民银行的工作计划中,相关的规定会进一步完善,比如信用记录会被保存多久,条例中会有所规定。

  ●“可查询社区”将添19个

  本月10日,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北京市分中心参与了“信用北京行——打造信用名片,做守信北京人”大型信用宣传活动,个人征信系统查询服务首次进驻北京社区,对此,这位负责人表示,进社区活动取得了不错的效果,现在关注自己信用的老百姓越来越多,每天来查询的人也比以前翻倍了。进社区活动会作为长期工作开展下去,但形式会多种多样。下一步征信宣传还会走进19个社区。

  ●网上查询暂时不开通

  北京目前只有一个地方能够查询,今后网上查询能不能开通?对此,这位负责人说,暂时还不能,主要是考虑到安全性。对于自然人来说,他们的信用报告都是个人的隐私,不愿意被不相关的人看到,所以网上查询可能会有一定风险。

  这位负责人认为,政府是推动我国个人征信系统未来发展的最佳选择。今后可能会逐步走向商业化,不排斥社会商业机构投资该领域。但目前主要由中国人民银行来做,以后可能会收取少量的成本费用,不过暂时不会。

  晨报记者 邹乐 文并摄

  【名词解释】 何谓个人征信系统

  中国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有关负责人这样概括:个人征信系统就是由一个专门的机构给您建立一个“信用档案”(即个人信用报告),再提供给各家银行使用。这种银行间通过第三方机构共享信用信息的活动就是征信。有了征信机构的介入,您再向银行借钱时,银行信贷员就可在征得您同意后,查询您的信用报告,这样可以以最快的速度告诉您是否可以提供贷款,节省了时间。

  【 记者体验 】 个人信用报告怎么查

  记者近日查询个人信用报告体验了整个流程,发现过程十分简便。只需带上本人身份证原件和两张复印件,前往位于西城区月坛北街26号的恒华国际大厦810房间,即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北京市分中心即可。查询之前也可先拨打免费电话4008108866咨询。

  除了您个人外,商业银行在审查您的信贷申请时,可以看您的信用报告,但必须经过您的书面授权;如果您已经是某家商业银行的借款客户,或持有它的信用卡,这家商业银行也可以看您的信用报告,不需要经过您的书面授权。您还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提供给其他机构看。

声 明:凡注明"来源:法律无忧网"的稿件,可用于非商业用途的转载,但须注明作者和"来源:法律无忧网www.001law.com"。本网的其它转载稿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您如对稿件内容或版权有疑议,请与我们联系。谢谢您的支持与理解!
  关于我们 - 加入收藏 - 法律声明 - 律师律所加盟指南 - 律师VIP会员及网站广告服务 - 个人企业使用帮助 - 网上汇款- 联系我们  
域名:www.001law.com www.51law.cn 网络实名:法律无忧
法律无忧网联系电话:0755-88832856 法律无忧网客服邮件:001law@001law.com
法律无忧网版权所有 © 2004-2005 粤ICP备05062525号
不良信息举报中心不良信息举报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