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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制律师事务所之我见
    
  许玉聪

    一、公司制——规模化律师事务所发展的必须结果

    公司制是律师事务所组织形式创新的有益尝试。我们所说的律师事务所的公司化,是指律师事务所在组织形式、产权结构、生产模式、责任承担等方面符合公司制度的要求,使律师事务所建立起符合公司制度要求的组织机制、责任机制、管理机制、经营机制和分配机制,形成一个产权明晰、权责明确、管理科学的现代公司制度,从而推动律师事务所规模化、规范化、专业化的建设与发展。

    在一个国家成熟的法律服务市场中,为了适应不同层次客户的需求,需要有不同模式、不同规模的律师事务所,为不同层次的客户服务,从而各自获得不同的发展需要。在我国这样一个有着多元化法律意识的国家里,客户对法律服务的要求自然而然呈现多样化,因而需要特别强调律师所的规模化,只有如此方可满足客户的不同服务需要。因此,笔者认为律师事务所要实现规模化必须引进公司制律师事务所。

    根据国外有关资料及信息介绍,美国律师事务所从20世纪80年代初期,就向律师公司发展,到90年代初,美国最大的律师公司拥有律师1400多名,世界上名列前茅的大型国际律师事务所——美国安达信法律事务所(Andtrsonv - Legal)拥有律师3000多人。又如日本、加拿大、英国等国家也拥有规模不等的律师公司,且数量还在日益增加;他们这些律师公司在不同程度上,对律师行业的发展发挥了很大的作用。

    随着国外公司的律师们在国际律师舞台上所发挥的作用,随着我国加入WTO、国际上的律师事务所在我国设立分所办事处的日益增加以及引进国外公司制律师事务所的组织形式,能为推进我国律师业的发展同国外律师形成一定的竞争起重要的作用。

    二、公司制律师事务所的制度优势

    1.公司制律师事务所具有法人地位和独立的财产权。其实现了所有权与经营管理权相分离的原则,便于强化科学管理。在公司制律师事务所内部,实行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的“三会制”。由董事会聘用精通经营管理的人员主持日常管理工作。股东行使选举权、表决权,享有分红权;董事行使重大问题决策权、人事任免权和对经营管理者的监督权。采用这样的管理模式,可以使管理职业化、专业化,提高管理的层次与水平。同时这种机制不仅有利于调节内部责权关系,还能够组织协调律师事务所的全体行动,有利于律师事务所承担执业风险和对外承担有限民事责任,有利于民主化管理,避免“长官意志”和“暗箱操作”,有利于管理公开化,使律师事务所高效、准确运转并参与市场竞争。

    2.公司制律师事务所有利于形成不同的投资主体,吸引社会各界的投资。引入任何所有制性质的主体均能成为事务所的出资股东,改变了过去律师事务所只有律师可以成为投资人、律师事务所只能由律师来管理的现状,使管理更加公开化、民主化,使事务所接受社会各界有志之士的管理、监督。

    3.公司制律师事务所的产权结构,决定了股东不能够直接对事务所的运行施加影响,从而可以大大降低服务成本,可以不一定依赖于股东自己管理的模式,可以委托聘用热衷于律师业务发展、有一定公司管理才能的人渗透到是事务所的管理中来。

    4.公司制律师事务所由于采取有限责任和股权可转让的形式,因而除破产等极少数情况外,一般不会发生由于律师个人过错及执业风险导致律师所解体的可能,这就使律师事务所能够步入可持续发展之路。

    三、公司制律师事务所的管理制度

    (一)公司制律师的目标管理。

    公司制律师所有很好的基础,必须实事求是地研究和制定全所的发展方向。首先要进行律师事务所定位,此目标定位包括律师事务所业务领域定位、人员定位及分所办事机构定位,制定一套适合其发展的方向,拟订一整套适应该所的发展目标。具体应包括短期目标、中期目标和长远目标,并对这三种发展目标形成一定的制度化的体系,对这三种发展目标不能随意变动,如要作一些适当的调整,也必须经律师代表大会讨论通过才可以实施。

    (二)公司制律师所的市场调查管理。

    公司制律师事务所讲究的是团队精神,形式是整体合作,发挥“拳头”优势。公司制律师首先是以公司律师的信誉赢得客户的信赖。他们对业务开拓有其一套规范的方法,不论客户是否上门,他们对整个法律服务市场,根据不同的时期、不同的地域提出不同的对策;根据所在地域的经济发展、人文因素及所需的法律服务的档次,作详细、全面的跟踪调查。实践证明,加强公司制律师所的市场调查是当今世界经济发展突飞猛进的需要,也是提高我国律师业档次必须弥补的一个环节。

    (三)公司制律师所的业务流程及质量管理。

    1.制订业务流程,并接受监督。律师所从接案、当事人委托开始到结案、案卷归档,每一步都处在有效的监控之下,以保证服务优质和高效。一般来说,律师所的业务流程是:收案——批准立案——收费——登记编号——确定项目小组(承办律师、协办人员)——办案——案卷归档。律师事务所在接受委托时要把整个过程告知当事人,接受当事人对每个环节的监督。

    2.提高法律服务质量。加强律师与客户之间的沟通是抓律师办案质量的关键所在。如何加强公司制律师与客户的关系呢?首先在事务所管理中列入客户关系管理理念,把客户关系纳入计算机的数据库管理系统,建立客户关系管理体系。客户关系管理作为一种保证事务所未来竞争优势的途径,在改善客户关系,提高办案质量,提升核心竞争力等方面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

    3.建立律师业务质量保障体系。在律师业务流动的各个环节和工作程序上,建立统一准则,通过严格的监管,保障这些准则落到实处,并集中把专家为客户提供专业化优质法律服务与律师事务所群体服务相结合,也就是使客户的需求能够完全得以满足。如此一来,一个由各个专业高水平的律师组成的团队,就能为客户提供完善的、准确的法律服务。

    (四)公司制律师所的人才资源管理。

    公司制律师所的人才资源管理,主要做好以下几点:

    1.合理分配制度。

    在公司制律师所,是股东就按资分配,不是股东的则按劳分配。但必须从股东分红中,提出一部分作为人才发展基金,用以早就知识层次高的律师人员。公司制律师事务所采取公薪制的办法,对每位律师,根据其所做的业绩、学历、办案水准、接案能力、在所的作用地位、时间长短、客户的评价等予以定薪。

    2.有效的激励机制。激励机制,应包括精神激励和物质激励。

    3.全面引进人才及教育培训人才。引进人才,一是通过实施国内外法学院校学生的实习、辅导、评价制度,建立完善的初级律师录用机制,对于条件好的、热心从事律师事业的,有发展前途的,将其吸收进律师队伍。二是对年纪轻的律师进行传帮带,目的是让新手尽快熟悉业务,提高执业水平,为其创造出良好的成才环境。三是把有办案经验及事业心强的律师送到各个知名院校及国外的院校去学习深造,建立一整套完整的培训制度。

    四、公司制律师所的文化建设

    律师业的竞争,归根到底是文化的竞争。具体到律师事务所就是组织文化的竞争,不同文化品质的竞争。因此在律师事务所走专业品牌发展的道路上,有其是公司制律师事务所,绝不可忽视相应的企业文化建设。律师事务所要形成其特有的事务所文化,要形成富有特色的建所理念和价值追求,这将体现着该所的经营哲学和定位档次,决定着该所的运行机制和发展前途。如果不真正认识到这个问题的重要性极其对事务所凝聚力的重要作用,是难以真正加强一个所的竞争实力的。因为事务所的文化包括许多深刻的内涵,如本所的社会定位、专业特色、品牌追求。最终理想等内容。这主要解决的是律师事务所及员工的精神状态问题。因而这必是根据本所的发展战略及现状经过深思熟虑和高度抽象后的结晶。只有本所全所乘员都明确认同事务所文化,在面临问题时,才能想到沟通,在解决矛盾时,才能互谦互让。

    五、公司制律师事务所的品牌要素及品牌战略

    律师事务所的品牌就是记录凝结和承载该所全体律师优质、诚信,而又有文化品味的,且被客户认可和一来的工作状态的名称和标志,可见品牌是一种抽象的符号,这个符号是代表了全体律师优秀品质和工作业绩。

    我们可以把律师事务所的品牌要素分解成物质要素和精神要素。物质要素包括:事务所的办公环境设计、外形、载体、视觉化效果,及事务所业务广告的传播形式等;精神要素包括:服务水平、服务质量、服务效率、服务文化理念,事务所主任核心竞争力、价值观、宗旨、服务态度、活力、效率、激情及律师社会责任感、律师社会形象等。公司制律师事务所要加强自己的本所文化,必须要有律师事务所律师的品牌战略,这两者相辅相成、缺一不可。

    最后,要搞好拼盘战略传播。公司制律师所品牌传播必须有以下几个方面的战略要求:

    ⑴始终明确品牌传播的主体,首先在律师所内部建立品牌战略理念。

    ⑵在品牌建立的执行过程中要保持策略的一致性。

    ⑶要特别注意律师所的社会绝色,积极承担社会责任。

    ⑷建立与客户的积极对话机制。

    ⑸建立核心能力的保持和提升。

    ⑹适时运用各科不同的传播手段。

    总之,公司制律师事务所的品牌是一个整体的概念,是律师、律师事务所以及所提供服务的形象表现。因此公司制律师事务所必须注重品牌效益的建设。
来源:横远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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