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生活 法律无忧
用户名: 密码: 身份:
关于我们 律师律所推广
名录 法律咨询 法律服务 企业·管理·法律 个人与法 律师·律所 法律工具 法律茶座
律师名录
律所推荐
公开咨询
一对一咨询
案件委托|法律培训
企业服务|个人服务

公司管理|营销贸易
劳动法务|VIP专区 

房车消费|劳动医疗
婚姻家庭|创业与法
律师发展|律所发展
求职招聘|律师交流
法规|文书
常识|案例
法眼观潮
法治时讯
法律新闻
您当前位置: 首页 > 法律新闻
>>> 法律新闻
文章搜索
关键字:
类别:
律师律所发展实务
律师营销    职业发展
律师实务    综合信息
律所营销    战略管理
人力资源    综合管理
律所实务    综合信息
企业法律实务  
营运管理 商业秘密 股东权益
知识产权 金融财税 营销贸易
合同指导 劳动合同 劳动争议
工伤保险 离职管理与竞业禁止
个人法律实务  
房车消费 消费维权 医疗与法
劳动合同 辞职离职 工伤保险
劳动争议 婚姻与法 家庭与法
创业与法 综合信息
 
北京规定商场促销超过16小时需提前报审
    
   近日,北京市法制办宣布《北京市商业零售经营单位促销活动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6月1日起正式实行。《规定》要求,连续营业时间超过16小时的促销活动,需提前7日上报商务主管部门,否则将被罚款1万元。其中,家居建材店、专卖店、折扣店等零售店铺包括在内。

  市法制办相关负责人表示,商家在全市或者部分区(县)范围内,以法定节假日,或商家开业及纪念日等名义举办促销活动,或者举办连续营业时间超过16小时促销活动的企业,必须在促销活动开始7日前,将促销活动的期限、方式和规则,以及促销商品的范围等情况,以书面形式向市商务主管部门报告,否则将面临1万元的罚款。

  新《规定》还提出,商业零售经营单位举办促销活动,应当向消费者提供真实的信息,明示促销的期限、方式和规则,以及促销商品范围等。不得以保留最终解释权为由,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
来源:京华时报
声 明:凡注明"来源:法律无忧网"的稿件,可用于非商业用途的转载,但须注明作者和"来源:法律无忧网www.001law.com"。本网的其它转载稿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您如对稿件内容或版权有疑议,请与我们联系。谢谢您的支持与理解!
  关于我们 - 加入收藏 - 法律声明 - 律师律所加盟指南 - 律师VIP会员及网站广告服务 - 个人企业使用帮助 - 网上汇款- 联系我们  
域名:www.001law.com www.51law.cn 网络实名:法律无忧
法律无忧网联系电话:0755-88832856 法律无忧网客服邮件:001law@001law.com
法律无忧网版权所有 © 2004-2005 粤ICP备05062525号
不良信息举报中心不良信息举报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