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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人吴玉龙设赌局骗取380万元被判刑14年
    

  新加坡籍被告人吴玉龙伙同他人设赌局诈骗人民币380万元,23日被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以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14年,并处罚人民币20万元。

  2002年5月,浙江海盐一家公司的总经理姚某接到福建人林宗献来电,称可以介绍外商到海盐与他商谈投资合作事宜。姚某应约见面后,林宗献将马来西亚华侨吴玉龙、董事长张某等人介绍给他,并佯装商谈合作事宜。吴玉龙私下对姚某讲,张某嗜赌,可以用做手脚包赢的方法赢取他的钱款,再将赢得的钱用于投资合作,但尚缺赌资,要求姚某帮忙凑钱。

  姚某信以为真,即携带210万元现金至宾馆客房,借款给吴玉龙等人,与张某聚赌,岂料自己的钱全部输给了张某。待吴玉龙、张某等人携款陆续逃离现场,姚某才知自己中了圈套。

  吴玉龙去年来到上海,自称在印度尼西亚、马来西亚等地行骗10多年。他在不到3个月的时间里,与林宗献等人合谋,以投资为名结识上海周边地区有经济实力的私人企业主,摆赌局设骗局,谎称合谋“包赢”,诱使企业主参赌,在赌博过程中采用欺诈手段骗取他人钱款。除姚某外,另有浙江、江苏等地的3名受害人的170万元钱款也被他们用同样手法骗取。

  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吴玉龙、林宗献伙同他人经分工和周密安排,以签订投资协议等为诱饵,利用被害人吸收投资款心切的心理,诱使被害人参加赌博,最终通过在赌博中设置圈套的欺诈手段,使被害人落入逢赌必输的圈套,进而达到非法占有被害人钱财的目的,已构成诈骗罪,且数额特别巨大,遂对吴玉龙作出了上述判决。同案犯林宗献被判处有期徒刑11年,并处罚人民币1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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